北京發布全國首個直播帶貨合同示范文本
新華社北京7月8日電(記者陽娜)北京市市場監管局近日正式發布《北京市網絡直播帶貨平臺服務合同(示范文本)(試行)》。該文本系全國首個專門針對直播帶貨平臺經營者與直播間運營者之間的服務合同示范文本,旨在厘清雙方權責,推動行業規范化發展。
近年來,網絡直播迅速興起,越來越多的消費者選擇通過觀看網絡直播下單購物。目前,在直播間通過推薦、引導消費者購買第三方商品或服務的帶貨經營行為中,仍存在部分運營者主體資格認定不清、責任界定不明確;運營者的直播賬號、直播內容知識產權歸屬模糊等問題,且沒有相應的規定予以規范,給監管部門的管理和消費者合法權益保護帶來諸多挑戰。
圖為2023年7月18日,在2023北京·平谷鮮桃季“土特產”市集現場,工作人員通過直播的方式進行桃子銷售。新華社記者 任超 攝
此次發布的合同示范文本從約定持照經營、信息公示、賬號變更、知識產權歸屬、消保責任等方面進行規范。比如通過合同約定的方式,引導直播間運營者持照經營;合同約定直播間運營者公示自身經營信息、商品實際銷售者信息、人工智能應用標識等,敦促直播間運營者誠信開展經營活動;合同約定直播間運營者在具備一定條件下,可以向平臺經營者申請變更直播賬號注冊人的實名認證主體信息;合同約定直播帶貨過程中產生的音視頻等內容的知識產權,歸直播間運營者所有,同時約定平臺經營者有權在平臺內免費使用;設置消費者權益保護條款,明確相關責任。
圖為2024年,參展企業的工作人員在服貿會首鋼園區的供應鏈及商務服務專區直播帶貨。新華社記者 張晨霖 攝
針對該示范文本的發布,快手相關負責人表示:“北京市出臺的這份示范文本,為平臺與直播間運營者之間的合作提供了清晰、規范的指引框架。特別是關于持照經營、知識產權歸屬、消費者權益保護責任劃分等關鍵條款,有效解決了實踐中長期存在的模糊地帶,有助于降低合作摩擦,提升平臺生態的透明度和穩定性。”
對外經貿大學法學院教授黃勇表示,該文本首次在示范合同文本中界定“直播帶貨”等概念,明確了直播帶貨業態的基本形式。同時為主體資格模糊、責任交叉等可能導致的爭議提供事前解決方案,為行業合規發展提供示范,也為相關監管制度進一步完善奠定堅實基礎。
責任編輯:王健